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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:明确了严重遮挡的界定、必要面积、景观、消防和应急要求

2024-02-22 16:13:04http://www.qinzhuanhanwa.cn

《技术规程》印发后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解读材料。 对此,你怎么看呢?欢迎友善讨论、点赞、关注、收藏!

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

1 总则

1.1 为规范和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,保障电梯增设工程质量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结合广州市实际,制定本规程。

1.2 本规程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。

1.3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。

2 基本规定

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以实用为原则,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,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,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,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,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,尽量避免对拟增设电梯的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构成导致通风、采光、通行等受到直接影响的严重遮挡,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。具体要求如下:

2.1 严重遮挡的界定。

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(或连廊)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(卧室或起居室)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,可视为严重遮挡,如下图所示:

2.2 必要面积要求。

新增的电梯井和连廊的尺度以满足基本交通需要为准,不得以增设电梯为名增加非交通必要的使用面积,具体规定如下:电梯井占地尺寸不超过2.5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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